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及取得的毕业证书均得到国家承认。
二、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自考学历。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三、自考文凭及学位颁发
毕业证书属于教育部统一自考文凭。由主考院校所在地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文凭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文凭样张)。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位样张)。
四、自考课程考成绩管理
考生每取得一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就发给该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考试不及格可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考生取得一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后,自学考试机构即为其建立考籍电子档案。
五、自考独立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专门为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求学者设立的一种独立层次的国家考试。
独立本科段是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专科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但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经审核后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六、报考须知
1、选择专业
选报专业要综合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更要考虑到有利于今后的求职和就业。
2、考试安排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4月份、10月份举行二次。考试安排为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4天8个单元。 (若课程含职业证书另行再安排2次考试)。
具体事项请关注《家庭教育时报·自考专刊》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
3、报考准备
新生须本人填涂(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暨自考牡丹报考卡(准考证)申请表》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拍摄考生本人数码报名照等,按规定缴报名费。持有自考牡丹报考卡准其网上报名及参加考试。
4、课程安排
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五十多个。每次开考的课程近200门。目前的课程考试安排:全国统考的课程由全国考委统一安排;本市开考的公共基础课基本上每年安排一次。专业课程一年至一年半轮考一遍。具体考试课程安排以市自考办《上海自学考试》报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免考政策
符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课程可申请免考。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查询。